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30日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巡视。
一、巡视对象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视监督重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贵州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省委有关要求,本轮巡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重点监督检查被巡视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要安排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上级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视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四、反映渠道
巡视期间,设置专门值班电话:0851-22385635;专门邮政信箱:贵州省遵义市a024号邮政信箱;设置意见箱在:茅台集团办公大楼正门、机关食堂正门、保健酒业公司办公楼正门、茅台医院行政楼正门,茅台酒股份公司制曲三车间办公楼正门、制酒二十四车间办公楼正门、新包装车间正门。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巡视组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共贵州省委第五巡视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