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中外的贵州茅台酒,因产于贵州省仁怀县茅台镇而得名。早在清道光20年就已博得“酒冠黔人国”、“茅台烧春最香冽”、“茅台村制酒,黔省称第一”的赞誉。
茅台酒以优质高梁、小麦为原料,利用当地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严格传统的工艺操作,精心勾兑,长期陈酿,具有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丰满,协调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酒度低而不淡,香而不艳,饮后不上头、不刺喉的独特风格,并达到国际高质量标准。
茅台酒继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得金奖70周年后,1985年荣获法国国际美食及旅游委员会金桂奖;1986年在法国巴黎获第12届国际食品博览会金牌奖;同年,茅台酒包装荣获“亚洲之星”包装奖;1989年又荣获北京国际博览会金质奖。同时,蝉联全国一、二、三、四、五届评酒会名酒之冠。
贵州茅台酒厂是贵州省先进企业,年创汇300多万美元,1988年被国务院确认为国家二级企业,轻工部的重点骨干企业。茅台酒远销五洲,直接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已达49个。港澳侨胞称茅台酒为“祖国之光”、“民族之瑰宝”,并为之写下赞歌:茅台美酒盛名扬,与众不同韵味长;风来隔壁三家醉,雨后开瓶十里芳;外运五洲千户饮,内销全国万人尝;漫道此酒只乃尔,空杯尚留满室香。